欢迎来到贵州神兽律师事务所
15934782222 联系我们

律所简介

贵州神兽律师事务所        贵州神兽律师事务所,本着包容、开放、合作、共赢的办所理念,极力将本所打造成一个公平的律师发展平台,欢迎有志律师加入本团队,共创美好未来!  &nb...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顾圣国律师

电话号码:0857-8779865

手机号码:15934782222

邮箱地址:328645384@qq.com

执业证号:15205201210647739

执业律所:贵州神兽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开行路东升华庭一栋十楼1-10-3号

刑事辩护

网络诈骗罪立案的具体流程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与网络打交道,网络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犯罪的案件。因此,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接下来和学习一下这一篇文章,网络诈骗罪立案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网络诈骗罪立案的具体流程

  网络诈骗案立案程序是: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二、诈骗罪立案数额的标准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三、诈骗罪的严重情形有哪些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介绍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要求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所以对于网络诈骗行为来看,也就要求实际的数额达到了这个标准才行,否则就有可能无法按照诈骗罪来定罪处罚,那么就可以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黔ICP备18011514号-1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243 Copyright © 2017 www.gushengguo.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