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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调解后不履行怎么处理

  通常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部门是先选择进行调解,毕竟调解的速度更快,效率更高,而诉讼,一般是调解不成才会选择的,但是,如果签订调解协议书之后,对方却不履行,该怎么办呢?

  一、交通事故调解后不履行怎么处理

  当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当事人可以持公安机关的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二、交通事故案件怎样调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具体的调解程序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三、进行诉讼的流程

  (一)写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对方积极履行民事调解协议书的约定,进行民事损失赔偿。

  (二)去法院提交诉状。起诉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即调解协议书等材料。

  (三)法院受理立案。法院经审查受理立案后,缴纳诉讼费用后,会给发相关材料,按照相应流程等待开庭通知。

  (四)按时出庭应诉。按规定,起诉后开庭时不积极出庭应诉的,可能会被法院按撤诉处理。

  (五)法院审理并判决。经法院审理时,调解协议书确属真实、合法、有效的,对方不能主张撤销,无法反悔,需要积极履行,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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