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贵州神兽律师事务所
15934782222 联系我们

律所简介

贵州神兽律师事务所        贵州神兽律师事务所,本着包容、开放、合作、共赢的办所理念,极力将本所打造成一个公平的律师发展平台,欢迎有志律师加入本团队,共创美好未来!  &nb...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顾圣国律师

电话号码:0857-8779865

手机号码:15934782222

邮箱地址:328645384@qq.com

执业证号:15205201210647739

执业律所:贵州神兽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开行路东升华庭一栋十楼1-10-3号

交通事故

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中不仅可能造成人身损失,最容易造成的手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财产损害一般是车辆损失,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浏览!

  一、怎么选择车损鉴定时间

  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一般是在车辆修理完毕后,根据车辆的修复情况来进行鉴定的。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车辆修理后,车辆所有人往往会提出赔偿车辆减值损失的请求,但对于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该得到赔偿,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法院可能做出不同的处理结果,但近年来,随着贬值损失鉴定机构及其鉴定方法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大都持肯定态度。

  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起诉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因为,对于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认,而要求法院重新委托鉴定。所以,最好在起诉到法院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二、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黔ICP备18011514号-1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243 Copyright © 2017 www.gushengguo.comAll Rights Reserved.